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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摩托车,莫被便利忽略了安全
2025-05-28 09:08:00 信息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19

近日,多个网约摩托车平台在三、四线城市上线,以“3公里5元起”的低价和灵活穿行优势迅速走红。然而,这一新兴出行方式在填补短途出行空白的同时,也因安全监管缺位、权责划分模糊等问题引发不少争议,亟待系统性治理。

 

安全隐患的深层成因,主要是法规体系滞后。现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仅适用于7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被明确排除在合法网约车范畴之外。地方层面监管规则差异显著:广州等城市划定禁摩区域并禁止摩托车载客营运,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而湖南桂阳等地交通部门则表示 “默认摩托车不作为载客工具”,未将其纳入监管。这种法律身份的模糊性导致平台游走于灰色地带,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缺乏依据。

 

平台责任虚化也是重要成因。多数平台通过用户协议规避风险,如“摩的一下” 规定“司机私自改装车辆、无牌照上路被查,平台概不负责”,“搭摩行”则声明“平台仅作为信息撮合方,不对服务质量担责”。尽管部分平台要求司机提供驾照、行驶证及交强险,但审核标准参差不齐,甚至存在仅上传证件照片即可注册的情况。安全措施多停留在形式层面:虽安装车速监控设备,但仅能发送提醒而无强制制动功能;保险覆盖碎片化,部分平台要求乘客自行购买意外险,保额最高50万元但普及率不足30%。

 

此外,车辆与驾驶存在风险。摩托车本身安全系数仅为汽车的1/20,且多数平台车辆未配备ABS防抱死系统、行车记录仪等基础安全设备。司机群体良莠不齐,部分驾驶员缺乏系统培训,夜间超速、不戴头盔等违规行为频发。

 

构建“技术+制度”双重防护网,探索破局途径。一方面,立法补位与监管创新。明确法律定位:参考网约车管理模式,将网约摩托车纳入《道路运输条例》管理范畴,制定专项法规明确营运资质、车辆技术标准、保险责任等核心要素。可探索“分类管理”模式,在交通拥堵严重的城区试点摩托车专用道,非高峰时段允许进入辅道,同时限制车辆功率和排气量以降低风险。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平台责任。建立“平台—驾驶员—车辆”三位一体监管体系。要求平台强制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时上传订单、轨迹数据;推行“一车一码”电子营运牌照,动态核验车辆状态与保险信息;对驾驶员实施“双证双审”(驾驶证+安全资格证)及背景筛查,3年内有危险驾驶记录者禁止从业。同时,还需要加大技术赋能安全防控和完善保险体系。

 

从根本上看,协同治理机制创新尤为重要。顺势而为,可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双随机”检查,违规司机实行积分制管理,积分低于阈值自动退出行业。同时,加强用户安全教育。平台需在App端设置强制安全提示,要求乘客佩戴头盔并确认风险告知书。政府部门可联合平台推出“安全出行积分”,对合规用户给予乘车折扣,提升安全意识。

 

网约摩托车的兴起是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碰撞的产物,但其健康发展离不开安全与便利的平衡。唯有通过立法明确规则、技术筑牢防线、保险兜底风险,才能让这一新兴业态真正成为县域出行的“安全选项”,而非监管盲区的“定时炸弹”。唯有实现“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的转型,才能避免重蹈共享单车初期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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