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04 15:10:17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765 |
近年来,为切实改善失能职工家庭生活负担,让失能人员享受更专业的护理服务,太湖县医疗保障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严把基金管理关。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县医保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设立基金专户,对长护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2024年长护险参保人数3.51万人,筹集资金140.58万元,全部转入基金专户。
二是严把机构准入关。严格按照资料申请、现场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协议养老服务机构,现场评审阶段对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管,规范服务内容和操作流程,确保参保对象能够享受到正规化、专业化的护理服务。
三是严把评审认定关。建立专业评估团队,遴选了10名责任心强、职业素质高、长期从事临床一线的神经内科、骨科、护理等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失能评定专家库,采用科学标准,确保对失能人员的评估准确、公正、高效。每次评定都能保证至少两名专家亲自上门,评定结束后及时将评定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告知申请人家属。
四是严把待遇享受关。按全市统一政策,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根据重度、中度失能人员选择的护理方式,相应的支付标准也不相同,按照待遇类型主要分为:医疗机构护理重度失能60元/天,中度失能40元/天;养老机构护理重度失能50元/天,中度失能30元/天;居家护理生活补贴重度失能15元/天,中度失能10元/天。参保人员在失能评定结果公示期满后通过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及时兑现长护保险待遇。
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失能等级评定29人,通过专家综合评定25人,其中符合重度失能标准12人,中度失能标准13人。目前享受待遇67人,其中居家43人,养老机构24人,共计兑付待遇39.96万元。(唐周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