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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命令(第一号)
2014-01-27 15:36 信息来源: 安庆新闻网 阅读次数:1278

一、各县、市、区今天中午12点之前,所有明火必须扑灭,所有过火点必须清场一天。

二、今后几日,无论是谁,上山野外使用明火者,一律依法拘留;如使用明火造成后果的,一律依法批捕。

三、各级包保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干部一律先免职、后调查处理。

签发人:虞爱华 魏晓明
201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