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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4-01-27 15:34 信息来源: 太湖新闻网 阅读次数:1356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当前,天气干燥,导致我县森林火灾频发。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命令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及时性、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宣传重点

1、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命令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县委、县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各地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3、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林区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等;

4、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做法,以及森林火灾中的典型案例等。

二、创新宣传方式

1、县内各媒体要打破常规,集中时间,开辟专栏、制作专题,整合资源多角度、多途径开展宣传工作,深入挖掘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及时曝光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醒人。

2、县广播电视台要在各频段滚动播出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命令,并在《太湖新闻》中高密度地开展宣传;县通讯社要开辟专版、专刊,全方位宣传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动态和森林防火知识;县新闻网、县政府网以及各部门的网站要在显著位置及时更新市森林防火消防工作指挥部命令、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和相关文件、资料等。

3、各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要深入基层一线,多渠道、多样式、全方位、高强度地采访报道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4、各地各单位要出动宣传车,深入街道、乡村和野外作业点有针对性地高密度巡回宣传;各乡镇、村(居)、组在交通路口和集中屋场要设立宣传站(点),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和走家入户、口头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森林防火意识,是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条件。各地各单位务必以对党、对人民、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科学分析本地火险形势,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把握宣传的政策、时机和节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在全社会营造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稳步推进,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有关信息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上报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邮箱:236860108@163.com)。各乡镇要将县级领导包保和县直单位到帮扶联系村工作情况一并上报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内媒体通报。
    
    
                                                         中共太湖县委宣传部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