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27 17:24:44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94 |
3月26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人率队下沉支援路面管理,当巡逻至344省道67公里处,警员敏锐发现从怀宁方向迎面驶来一辆小型面包车,牌号为浙C*****行迹可疑,随即依法拦截检查。
经查,该小型面包车驾驶人储某某安徽岳西人,由浙江温州始发,经太湖县到岳西县,车辆行驶证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比例达57%,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嫌违法超员。经进一步调查,据该车驾驶人储某某交代,其为逃避交警检查,没有从太湖县城近处下高速,而是选择从怀宁县腊术下高速,绕行太湖县城区,没想到还是被正在执勤的交警逮了个正着。执勤交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超员一人,危险倍增。车辆制动性能下降、逃生救援受阻,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驾驶人储某某涉嫌超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太湖县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储某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6分的处罚。又因该车涉嫌非法营运,执勤交警责令立即转运乘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其非法营运行为移交至县运管部门处理,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此次精准查缉行动,是太湖交警领导聚焦重点路段、聚焦重点车辆、聚焦重点时段、持久抓路面管理工作的结果,更是太湖交警全体努力工作,全力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的行动写照。清明节和学生春假临近,太湖交警突出常态化工作的“不常态”,坚持常态化工作精细、务实高效开展,一仗接着一仗打,稳步筑牢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甘 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