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2-06 15:58:16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60 |
2026年2月5日,晋熙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到花亭湖村居民报告,在湖外湖发现了一只形体凶猛疑似受伤的“猫头鹰”,不能飞翔。
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猫头鹰”翅膀耷拉,从其症状分析,是翅膀受伤而“落难”于此。工作人员与安庆市野生动物保护站和安庆师范大学专家取得联系,诊治发现,该鸟右翅膀从根部断裂,伤势非常严重,如不及时救助,恐难觅食,性命难保。
经专家鉴定,此鸟并非“猫头鹰”,而是“大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世界濒危物种,这是太湖县首次发现该珍稀猛禽。事不宜迟,大家中午都不休息,晋熙镇、县林业局联手配合桐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人员成功对受伤的大鵟实施救助,决定将大鵟送往桐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让它得到更好的救治和安置。
据了解,大鵟为鹰科鵟属鸟类,性凶猛、也十分机警,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类保护动物名录,是世界濒危物种其中一种。大鵟栖息于山地、山脚平原和草原等地区。主要以啮齿动物,蛙、蜥蜴、野兔、蛇、黄鼠、鼠兔、旱獭、雉鸡、石鸡、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
大鵟落难后能得到及时救治,充分体现了当地群众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及基层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主动执法意识越来越强。
在此呼吁广大居民,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自觉摒弃陋习,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的生活风尚,不非法捕杀、出售、收购、加工、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要积极践行生态保护责任,发现乱捕滥猎、伤害、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及时检举和控告;发现受伤、生病的动物及时报告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它们及时得到救护,为构建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周家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