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19 15:24:49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40 |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现通报3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
案例一、燃放爆竹引发火灾
2025年11月20日,小池镇海会村陈某某在代房组“木鱼包山厂”燃放爆竹引燃周边茅草引发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0.0742公顷。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焚烧杂草引发火灾
2025年3月24日,百里镇孙某某在“下河排”自家农田种植辣椒苗,期间孙某某将杂草堆放一起焚烧,引发山林火灾。经鉴定,过火区域为0.8677公顷。孙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祭祀引发山火被处罚
2025年1月23日,天华镇汪某某在其已故父亲坟前祭祀时,点燃一支香烟放在坟前随后离开,不久后引发山火,导致山林被烧。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为1249平方米。汪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