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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之养老机构火灾防控篇
2025-04-24 14:56:43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346

 

广大的太湖市民朋友们,大家好!

我是县消防救援局熊胜江,欢迎大家收听收看本次《“云上湖焰蓝”专访时刻》。养老机构是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场所。此类机构场所具有人员密集、服务对象高龄化且普遍存在自理能力弱、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特点,加之老年人行动迟缓避险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养老机构应该注意哪些消防安全事项呢?以下关于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须知请务必牢记: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是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护理人员、保安、厨师、电工、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二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标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定期维护保养;三是在各楼层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辅助器材;四是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定期维护检查,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二、设备与电气安全管理

一是养老机构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三无”产品,电气线路应规范敷设,保护措施完好;二是室内活动区域、廊道禁止吸烟、烧香、使用明火。确实需要使用明火时,应当有专人看护;三是厨房灶具、油烟罩、烟道至少每季度清洗1次,厨房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高层建筑内的,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四是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防火巡查与隐患整改

应当明确人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火灾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消防安全演练与培训

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装备器材,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专门的疏散和安置措施,逐一明确负责疏散的人员。养老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对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对新上岗员工或者转岗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培训。

五、养老机构场所管理

养老机构应设置在合法建筑内,不应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厂房和仓库、大型商场市场等建筑内或与工业建筑组合建造。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应进行防火分隔,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设有中心供氧系统的养老机构,供氧站与周边建筑、火源、热源保持安全距离。装修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需要进行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应当经过审批后,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实施,并制定专人全程看护作业过程。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轮椅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严禁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

关注消防,生命至上!好了,本次节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的收听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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