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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全力推动门诊慢特病新政落地生效
2024-12-17 09:26:57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317

近日,县医保局根据市局《关于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门诊慢特病管理,推进门诊慢特病新政落地生效,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扩大病种保障范围。新增戈谢病、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大动脉炎等9种疾病,将病种范围由原来的84种扩大到93种,让更多的参保患者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统一门诊慢特病病种名称、认定标准及用药目录,使门诊慢特病管理更标准、更规范、更科学。

提高部分病种限额。为进一步减轻门诊慢特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待遇保障水平,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尼曼匹克、重度特异性皮炎年度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分别为5万元、2万元,居民医保分别为4万元、1.5万元,并将尼曼匹克调整为特殊病。

合并部分病种待遇。根据国家医保局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要求,调整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病种编码,

统一启用国家编码,保障试点病种顺畅实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同时将原高血压和原高血压伴并发症病种合并为高血压病种,待遇比照原高血压伴并发症病种;原糖尿病和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病种合并为糖尿病病种,待遇比照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病种;原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和原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病种合并为恶性肿瘤病种,待遇比照原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病种。

优化病种认定标准。为方便参保群众申请及临床专家鉴定,维护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优化简化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恶性肿瘤等5种疾病的认定标准。

优化经办服务流程。一是受理服务下沉。参保患者在乡镇村经办机构即可提交申请材料,由乡镇村汇总上报县医保局经办机构,当月组织专家鉴定,鉴定合格的次月即可享受待遇。二是开展线“上”申报。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参保人员可通过“太湖医保”微信公众号直接上传申报材料,填写申报信息,即可完成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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