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1 14:11:03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119 |
今年以来,县医保局紧紧围绕年初目标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政策,积极推进医保制度改革,加强基金监管,优化服务流程,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46.83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城镇职工参保3.55万人;城乡居民参保43.28万人,常住人口参保率109.16%,参保人数保持稳定,全民医保基础牢固。一季度,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615.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21%;支出3077.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3%。本年收支结余537.99万元,滚存结余29103.40万元,基金可支撑29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基金支出8790.88万元。本年居民医保收支结余1.5亿元,滚存结余4.82亿元,结余基金可支撑8个月,医保基金收支平稳,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此外,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庆市医疗救助依申请救助机制的通知》要求,统一全县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和对象范围,建立依申请救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24年医疗救助资助特殊群体参保3.36万人,资助金额1131.15万元。一季度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195.66万元,资金支出较上年同比上涨33.56个百分点。
下一步,太湖县将继续加强医保基金管理和监督,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服务水平,让医保基金更好地造福于民,为全县人民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