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5 10:21:06 编辑: 叶美霞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873 |
为全面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百里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网、严、合、新、法”五字诀解纷工作法,努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实现人民调解有速度,基层治理有温度。
健全一个“网”字。积极探索“网格+人民调解”新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以全镇61个网格为依托,将调解触角延伸到社会基层治理末梢。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化解—回访”全过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网格员日常巡查中坚持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就地化解。
落实一个“严”字。严把入口关,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力度,重点吸纳乡村法律明白人、“两委员一代表”等具有法律、政策、文化知识的调解“新兵”,同时注重选聘具有较高威信且经验丰富的“五老人员”和有关行业专业人士等调解“老兵”,形成“以老带新、以老促新”的工作局面。
形成一个“合”字。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站式矛盾解纷中心、来信来访接待室融合为一体,形成“摸排、受理、梳理、调解、处理、回访”闭环运作,通过集中办公、集成服务、协作配合,一站式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信访接访、人民调解等服务,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把握一个“新”字。建立人民调解多元化解新思路,做深、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民情掌握无空档、风险隐患不遗漏,切实为人民群众解矛盾、息争端、化纠纷。构建“警民联调”综合治理体系,实现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点多面广、贴近群众、方便及时的优势,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坚持一个“法”字。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人民调解+仲裁确认”的纠纷治理模式,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同意后,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或仲裁确认,将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相衔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防止出现“调而不结”的情况,让双方当事人吃上“定心丸”,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王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