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28 11:13:38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048 |
又到一年春耕时,抢抓农时不负春。当下正是春耕备耕好时节,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化肥质量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群众买到放心的农资产品。连日来,弥陀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农资产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此次行动以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为检查重点。一是摸清销售门店底数,健全监管台账,切实掌握辖区内农资产品经营主体数量。二是重点查看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查看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生产、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以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重点违法行为。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防止扰乱市场价格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同时,对农资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明码标价,坚决杜绝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要求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得购销假冒伪劣产品,严把进货渠道关。
下一步,弥陀市场监管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从源头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群众在生产过程中“播下放心种、施上放心肥、用上放心药”。(殷娴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