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18 15:45:47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930 |
“在三包期限内,您作为消费者依法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时,由经营者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您购买的产品因为质量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期是2年。”工作人员正在热切地和居民们分享常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知识。

为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天华镇市场监管所、平安建设和应急管理办、司法所与镇妇联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具体事例,向群众讲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常见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等知识,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资料、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特殊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引导他们科学、理性消费,坚决抵制不合法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并依法维护个人权益。

此外,工作人员们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扫黄打非以及禁捕知识等开展宣传,讲解防诈典型案例,增强他们的识骗防骗能力与法治意识。
活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与法治宣传展台,共派发资料200余份,现场受理咨询50人次。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助力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朱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