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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桥镇“三举措”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2024-03-05 18:23:36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941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徐桥镇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定期进行往来款清理。村级核算会计每季度结账后将往来款明细与村进行逐一核对,要求对应收未收和应付未付的款项及时进行收回和支付,对往来款中需要转为收入和支出的款项根据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账务调整,确保往来款账实相符。

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各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原则上对上级没有安排资金的项目不予实施,对村确需实施的项目,除履行相关程序外,1万元以内的项目由村两委自行确定,1万元-3万元的项目报镇分管领导和蹲点干部批准;3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报经镇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上级安排的项目必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资金计划和批复的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和改变资金用途,不得随意扩大项目建设规模,严禁超标准、超规模、超财力建设项目。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桌椅等管理性固定资产的,在购买前必须召开会议议定,并履行申请程序,报请村委会、监委会、“三资”代理中心和镇政府签字同意后,方可购置,在固定资产入账后同步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确保固定资产卡片明细与固定资产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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