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15:01:26 信息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977 |
今年以来,太湖县医保局妇委会紧紧围绕各项工作任务,服务大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凝心铸魂,营造妇女工作氛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妇女十三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新一届妇联班子成员谈话的主要精神等主题,以“太湖医保”公众号为阵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教育培训,切实把妇女群众紧紧围绕在党中央周围。
多措并举,服务中心工作卓有成效。带领广大妇女干群积极参与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在环境整治、文明创建、党建带妇建等工作中贡献巾帼力量、展现巾帼风采。全年共参与各类环境整治、禁放禁烧等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动员妇女群众500余人次。开展关爱帮扶、法律知识宣传、敬老爱幼、义务植树、医保政策宣传等巾帼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参与人数达600余人次。
挖掘先进典型,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常态化开展各类典型选树活动。参加县妇联开展的“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深入挖掘,积极参与,不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宣传引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维护合法权益,切实关心关爱妇女儿童。拓宽医保守护广度,推动妇女儿童参保全覆盖。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太湖医保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努力提高广大女性参保意识。实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内完成新生儿信息登记,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提高医保守护温度,保障妇女儿童医保待遇。细化生育保险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受益水平,推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织牢妇女就医、生育保障“安全网”。强化医保守护深度,构建三重医疗保障制度,保障所有妇女儿童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对妇女儿童中涉及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监测人口、低保边缘户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情况,及时校准未成年救助对象数据,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进行身份标识,确保医疗救助政策直接准确享受,兜住困难妇女儿童民生底线,努力解决妇女儿童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