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4 15:40:47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136 |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在执法领域不断优化便利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轻微免罚”“承诺轻罚”“说理执法”等制度成效,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合检查、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坚持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
太湖玉禾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管理等业务为主的企业,在日常巡查和非现场执法监管中,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在企业自营车辆在外运垃圾过程中,存在运输车辆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措施不严,有可能造成垃圾二次污染环境的现象。
执法人员通过上门到企业走访,详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告知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会给企业信用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时整改、规范装载给企业、社会带来的双赢效果。
“感谢执法人员的指导,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我们一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今后规范装载,自觉守法。”
通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宣传,企业及时整改、规范了装载行为。(王佩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