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9-13 12:07:52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923 |
为进一步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县民政局按照“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原则,多措并举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县城环境。
强化部门联动。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做到城区流浪人员发现一例、救助一例;经发现符合简易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立即给予现场救助返送回乡,对不符合简易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与县公安、医院沟通,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强化巡查救助。救助站坚持定期开展街面巡查救助工作,组织人员对汽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做到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快速救助。
强化分类施救。积极开展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关心和关爱工作,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护送返乡;对辖区内发现的精神病人、流浪危重病人按“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予以救治。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1人次。(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