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9-13 12:06:05 编辑: 周心仪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986 |
为进一步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9月12日,县交运局组织职工到太湖县人民法院参加了刘某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的旁听庭审活动。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核实,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违法违纪行为表示忏悔,法庭当庭宣判。
旁听职工表示,此次参加现场庭审受益匪浅。零距离旁听庭审的教育形式更直观、更深刻,该案的上游犯罪是电信网络诈骗,告诫我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对电信诈骗的种种手段要有一定了解,不能随意点击不明网址,不能轻易相信和回复不明信息和电话,在任何时候不组织、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此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环节在证据材料收集、法律逻辑思维的严谨性方面对执法工作有深刻的学习借鉴意义,并表示在今后的行政执法中,将更加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