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4 11:42:23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571 |
7月中旬以来,县港航海事中心对授权范围内的渔业船舶进行现场检验。这是该中心首次独立开展渔船检验工作。
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渔船检验职能划转至交通运输部门后,因无船检资质人员,一直不能独立开展渔船检验工作。今年3月份,县港航海事中心选派4人顺利通过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的渔船检验人员适任资格考试,并取得检验资格以及渔船检验机构业务范围的资格认定。彻底解决了我县交通运输部门无渔船检验资质及人员的困境。
获得资质后,县港航海事中心拟定渔船检验负责人,并根据全县渔船分布情况,合理安排、有序开展。检验过程中,船检人员严格执行检验行业标准,对船体、机电、救生、消防、防污染等设备逐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下发《渔船检验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
到目前,县港航海事中心通过企业(船主)申报、现场检验,共完成28艘渔船检验工作,为渔业船舶的安全航行、作业和防污染提供了行业技术保障。(陈二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