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5 16:17:39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797 |
10月21日下午,大石乡田祥嘴村村民汪朝生在泊湖边拾到一只“大鸟”,他想到平时林业部门开展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和保护湿地资源的宣传,于是主动与大石乡林业站联系。经鉴定,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鸿雁。据悉,鸿雁(学名:Anser cygnoides)是大型水禽,体长90厘米左右,体重2.8-5千克。嘴黑色,体色浅灰褐色,头顶到后颈暗棕褐色,前颈近白色。远处看起来头顶和后颈黑色,前颈近白色,黑白两色分明,反差强烈。主要栖息于开阔平原和平原草地上的湖泊、水塘、河流、沼泽及其附近地区。


当时未发现这只鸿雁有受伤痕迹,经协商,委托汪朝生养殖观察几天。鸿雁被悉心照料喂养几天后,精神状态有所好转,经请示有关专家,认为野外自然环境更适合其生活,于是10月24日,林业站和村干部一起将鸿雁放生在泊湖湿地内。
近年来,大石乡重点对境内泊湖周边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大石乡加大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湿地资源监测监管,泊湖湿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现在在泊湖休憩、长期停留的鸟类种群和数量正逐步增加。(大石乡林业站 李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