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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医保“三色灯” 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2022-10-19 15:20:06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684

今年以来,县医保局紧盯群众所盼所需,多措并举,点亮医保“三色灯”,提高医保为民服务能力,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擦亮“绿灯”,开通绿色通道。实施职工医保阶段性缓缴政策,对参加本省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征缴2022年8月份职工医保费起,对上述对象缓缴3个月的单位缴费,已缴纳2022年8月职工医保费的单位,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根据《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太湖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250元/年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175元/年定额资助。

照亮“黄灯”,拉起预警界限。县医保局积极与各乡镇、有关单位加强信息互通,确保监测对象全员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每月3日前将达预警线索的脱贫人口信息与乡村振兴、民政局部门共享,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待遇保障,切实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点亮“红灯”,严守基金防线。制定我县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守基金防线。开展了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政策宣传、培训警示、走访调研、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县医保局共开展三轮专项检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9家,处理违规医药机构66家,其中责令改正14家,追缴资金65家,约谈1家,涉及金额137.55万元(含医保年度按病种结算103.54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欺诈骗保案件1起,按照规定兑现举报案件奖励1起,营造了全社会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县医保局  曹雨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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