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22 11:22:52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853 |
4月29日,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应急和住建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县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制定出台了《太湖县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太湖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硬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安排,一体推进。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横幅、显示屏、宣传栏、一封信等多种模式,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呼吁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加入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来,以此推动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切实担负起房屋安全使用和维护维修责任,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时刻注意房屋安全,主动参与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四无”自建房屋,充分发动群众,对自建房屋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建立详实台账,弄清底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确保排查不少一户。
加快整改,确保销号。针对排查出的房屋隐患问题,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整治一处,销号一处,确保见底清零。截至目前,已排查自建房140474栋(其中,城镇自建房11051栋,农村自建房129423栋);初判存在隐患的自建房103栋(其中,城镇自建房42栋,农村自建房 61栋),已整改的自建房55栋(其中,城镇自建房24栋,农村自建房31栋)。 (县住建局 章金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