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1 08:46:01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612 |
随着清明节临近,森林防火也进入关键时期。3月9日,刘畈乡栗树村赵某某在黄鹤山“学堂垅”山场吸烟致使山场着火,违反了《太湖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被行政拘留七日。
着火现场清晰可见一片被烧黑的痕迹。据其回忆,此次火灾是干农活休息时扔烟头引发的,拘留后,他深刻认识到所犯错误。
“我在山上除草,吸了一根烟,不小心将烟头扔到芭茅上了,结果把山点着了,以后不会出现这样的事了。”当事人赵某某说。
据悉,自去年10月1日防火期以来,全县野外用火31起,受案25起,行政拘留11人,罚款3人,批评教育145人。
刘畈派出所副所长张焱说:“清明节期间,我们将加大巡逻防控力度,确保辖区不发生森林火灾。”(记者 姚权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