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8 10:58:23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547 |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我县凝聚监管合力,形成综合协调、依法履职、相互配合、资源共享的联动工作机制。
一、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动。利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水平和服务平台,加强对招投专家、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投标业务流程,强化对招投标过程管理。
二、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县公管局与水利、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投诉处理联动机制、监督检查联动机制、案件联动查处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业务综合检查联动。利用县发改委项目管理职能,联合发改委各业务股室对相关项目联动综合检查,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融入项目管理环节。(姚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