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8 15:11:50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753 |
3月17日,弥陀镇组织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分局、公安局、市场所、信用社到全镇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行为督查。
通报各合作社截止2021年11月30日资金互助年度财务审计结果,发放整改通知书和《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封信》;现场约谈合作社负责人,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必须遵守的原则和规范,签署资金互助业务承诺书;登录合作社资金互助财务软件系统查询成员互助金吸存和借出情况,检查货币资金是否与实际一致、是否超标准吸存和借出成员互助金、是否存在跨区域借出互助金、互助金是否用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等。
此次督查,进一步督促了各合作社制定压缩互助金年度规模计划落实,增强了合作社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蔡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