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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两为”我做什么】汤泉乡上门调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一改两为”
2022-02-25 12:09:38 编辑: 杨玉娟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193

“太谢谢你们了,上门为我解决了大问题。”2月24日,汤泉乡综治中心配合县人民法院成功上门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赢得了原告被告的一致称赞。

原告赵某与被告汪某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汪某是一个残疾人,接到起诉书后,其亲属为其不平,到乡综治中心请求帮助,中心值班人员主动与法庭取得联系,主审法官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后,同意上门庭前调解。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官相互配合、多次上门的精心调解和耐心劝导,最终赵某与汪某被感化,达成了离婚协议。至此,以调解的方式平息了双方矛盾,案件圆满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改两为”,重在行动,汤泉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等会议精神,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和服务质量,创新工作举措,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盛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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