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26 16:03:03 信息来源: 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 编辑: 杨玉娟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294 |
本网讯 最近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安徽将出台统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并将对部分市和省直单位开展首轮统计督察。
中办国办不久前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指出,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充分发挥统计督察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履行统计职责中的作用,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统筹开展常规统计督察、专项统计督察和统计督察“回头看”,压紧压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全省统计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全覆盖、强监督,全面提升统计监督职能,持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能力,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有形全覆盖”向“有效全覆盖”转变。实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全面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数据质量责任体系。
今年还将着力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共同富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加强对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有效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双招双引”和城乡协调发展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统计监测,做好营商环境满意度等社情民意调查。推进统计监测体系补短板,加强新经济、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增加值核算。(记者 胡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