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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统计局安庆调查队统计数据反馈显示:2021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595元,与上年同比增长9.9%,增幅排全市并列第一。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3597元,同比增长9.5%;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5109元,同比增长9.4%。从调查数据来看,全年经济发展良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