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30 10:19:45 编辑: 杨玉娟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240 |
今年以来,县医疗保障部门始终把加强基金监管作为医疗保障工作首要的政治任务,努力健全医保基金制度体系,深度净化制度运行环境,严守基金安全红线。
一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努力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和第三方协查等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格局,对医保基金使用量较大、投诉举报线索较多定点医药机构和风险隐患较多的慢性病定点药房和民营医院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理力度。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专项排查、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行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打击基层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定点药房全覆盖检查和民营医院、慢性病定点药房财务专项检查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今年以来,共查处违规医疗机构139家,约谈医药机构负责人14人次,追回医保基金350.52余万元。
二是规范案件查处程序。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全体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按《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和《安徽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程序。
三是开展依法执业教育。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分别于今年3月份和4月份开展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全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业务培训会,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学习解读。6月份,邀请第三方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分别就医保领域行政执法、医保大数据筛查、专项治理措施等内容进行深入讲解。
四是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定点医药机构派驻督导员工作制度、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医疗保障基金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制度、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定点管理医药机构年度考评制度等相关制度体系,立体式、网格化监管机制初步形成。同时,加强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今年以来,已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1起,向卫健部门移交案件2起。
下一步,县医保部门以贯彻落实“两办法、一条例”为契机,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唐周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