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08 16:10:26 编辑: 杨玉娟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537 |
为充分发挥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进一步推动医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我县于近期启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工作。
此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现场复核、结果公示等流程,按照得分高低遴选出2家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我县“双通道”管理。
“双通道”是指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建立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是破解部分国谈药品“进院难”,提高谈判药品可及性的有效途径。
下一步,县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协议管理的有关要求,与中选药店签署服务协议,不断满足我县参保患者在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唐周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