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1-12 19:05:26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918 |
11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施爱枝、张超宜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朋腾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审议批准了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记 者:吴阳金)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詹文星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潘茂乐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汪大普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主任;
罗志太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免去:
周家传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查小晶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小云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职务;
潘茂乐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副主任职务。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志龙同志为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朱建文同志为太湖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 锋同志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汪大普同志太湖县财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