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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
2021-11-12 19:05:26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918

11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施爱枝、张超宜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朋腾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审议批准了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记 者:吴阳金)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詹文星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潘茂乐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汪大普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主任;

罗志太同志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免去:

周家传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查小晶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小云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副主任职务;

潘茂乐同志太湖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副主任职务。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1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志龙同志为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朱建文同志为太湖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  锋同志太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汪大普同志太湖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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