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15:26:06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933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我县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一、合理安排项目进场交易。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民生工程、重大项目进场交易活动正常开展。
二、切实落实“不见面”服务。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最大限度实行网上业务办理,落实投标、开标、保证金退还等业务不见面办理。
三、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认真做好进场人员身份登记、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细节。加强开标室、评标室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每天消毒、及时清理。加强职工和代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学习,及时发布高风险地区信息,实时传达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职工共同防疫责任意识。(姚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