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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儒:案件审核的把关者 群众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2021-05-21 09:51:06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456

王振儒,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始终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争做案件审核的把关者,群众公平正义的守望者。

在进入法制大队工作以前,王振儒一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2015年,任法制大队大队长。作为法制工作的“生手”,到岗后,他发现法制大队工作的性质与基层派出所截然不同,基层派出所主要是办案和与群众直接打交道,而法制大队的主要工作是对案件的监督、审核和把关,更加需要专业化知识。

“为了尽快熟悉工作,我一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利用业余时间来自学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升自己,补缺补差。另一方面向公安局老同志学习,向公安局法制大队身边同志学习。”王振儒说。

经过不断努力,王振儒逐渐从一个“门外汉”转变为“行家里手”。因其业务精湛,2019年和2020年连续2年被公安部抽调为全国公安机关民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巡考员。

公安法制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尤其是案件审核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群众利益,王振儒更是记在心里、抓在手上。

王振儒对记者说:“为了切实做到案件审核把关严格,我们首先是认真审阅案件,认真审阅每一页案卷,切实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为了保证案件不出现任何问题,我们经常对案件进行考评、评查。”

除了做好业务工作,作为法制大队的党支部书记,王振儒始终将党建工作放在中心位置。得益于党建引领、思想领航,法制大队整体战斗力明显增强,法制工作连续4年获得全市公安系统综合考评第一名,法制大队2018年、2020年2次被评为县政法先进单位。

“松柏贵在正直、劲竹贵在气节”,无论本职工作,还是参与全局性工作,王振儒都身先士卒。他总是对同事说,需要加班首先安排我。

该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余代华告诉记者:“王振儒队长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经常加班到深夜,手头上的事情没有处理完他就不会下班 ,是工作上的拼命三郎,他平时对我们的生活也非常关心。”

从警近30年,王振儒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5次,4次被评为县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作为法制大队的负责人,每审核一个案件,感觉就是对自己的一次考验。”王振儒说。“因为有时‘无罪’和‘有罪’就在一念之间,就是这个‘一念’不容许我们有一丝失误,如果失误那就有失社会的公平正义,有损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形象,虽然每次审核都是如履薄冰,但我相信只要严格、规范执法,心中装着公平正义,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就没有办不好的案件。” 王振儒说。(记 者:吴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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