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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八)
2021-04-22 08:37:47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819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县司法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方面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推深做实。

4月19日,弥陀司法所通过走访,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家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我县某社区矫正对象擅自拆卸定位手机卡违规外出,对其进行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为典型案例,对辖区内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胡某听后表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严格遵规守纪、服从监管,坚决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4月20日,徐桥司法所深入辖区内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走访调查,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邻里关系、工作生活等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同时结合《社区矫正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矫正对象进行普及和教育,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观念。

4月20日,城西乡树林村村民严某到城西司法所反映:在2020年11月29日拉手推车行至城西乡玖玖花海时,被黄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撞伤。严某经医院诊断为腰椎骨折,右中指中节、末节指骨粉碎性开放性骨折等多处伤,共花去医药费万余元。城西司法所在了解到严某是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后,积极为其办理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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