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1 17:30:47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2021 |
根据省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71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政策有了新变化。
一、2020年度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2020年度新增企业退休人员预发的养老金将重新计发并补发差额基本养老金,3月底,县社保中心已完成了我县2020年度新增企业退休人员预发的养老金重新核算调整工作。
二、2021年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按规定2021年新增企业退休人员也按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进行了同步调整,并继续实行养老金预发,待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后重新进行核算调整。
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精确操作要求高。县人社部门和经办机构精心部署,积极稳妥组织实施,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准确、按时发放。根据上述省发布的养老金参数调整政策,全县符合预发重新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共757人,人均月调整额154.69元。重新核算调整的应发养老金和差额部分,将于4月一并发放到退休人员银行账户。 (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