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1-29 20:17:51 编辑: 刘燕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3377 |
1月28日下午,县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赵俊杰,副县长李传萍、彭林、程亮、王屑、唐翔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太湖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和香纸冥币禁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太湖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实施办法》、《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会议决定,新修订的“办法”和“公告”将于2月1日起施行。城区禁放禁烧范围为,外环东路以西,外环南路以北,西门桥以东,铁道线以南闭合区域,禁放禁烧区域外周边已建成居民小区也列入禁放禁烧区域。
会议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细化工作措施,做到网格精细管理,确保禁放禁烧管理工作有效落实;要加强巡逻,对巡逻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迅速反应、及时调查、依法处罚,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洁净、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