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退捕渔民后顾之忧,让退捕渔民老有所养,我县在2019年11月开展退捕工作之初,就立足渔民长远生计,出台了社会保障政策,给退捕渔民吃下了定心丸。

“我是一个专业渔民,我们以前总是担心渔民上岸以后没有生活保障,现在国家为我们交了养老保险,现在我们养老有了保障了。”史兴爱说。


退捕渔民史有胜说:“我是一个老渔民,国家这个政策之前我们都很担心,现在退捕渔民上岸以后,国家出台了对养老保险这一块特别是对渔民补偿的相关政策非常好,我也即将享受这种政策,那么说对于我60岁以后的生活,我就没有后顾之忧 。”

据了解,为了切实维护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权益,太湖县出台《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县重点水域禁捕及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渔民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由县财政为其代缴保费,缴足15年并计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后,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发放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增加22500元后重新计发城乡居保待遇。截至目前,按太湖县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符合参保条件的16周岁以上240人已全部落实2020年度的政府代缴资金165.6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32人一次性代缴22500元后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月增额161.87元)。 太湖县人社局退捕工作专班工作人员方彬说:“居保中心大力推进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深入群众,宣传政策,及时掌握退捕禁捕工作动态,精准核实渔民信息,做好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要求部署进一步精准落实建档立卡渔民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刘鑫 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