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车的通告
2020-07-11 15:23:42
审核人:左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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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复工复产脚步加快,地摊经济凸显等因素,使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城区路段出现拥堵。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学仕路(富强路路口至古松路路口)、建设南路(晋湖路路口至体育东路路口)路段07:00-24:00禁止违法停车。
二、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出租车、公交车必须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乘客,上下完乘客后即走,不准随意停车侯客。
三、对违反以上规定在此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给予警告或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
本《通告》自2020年7月20日起执行。
太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