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3-08 09:43:04 审核人:左燕平 阅读次数:5145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精准施策、科学防控,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太湖县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太湖县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为记录和保存这场影响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疫过程,本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全县各界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战斗在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申请书、抗疫日记、工作记录、书信及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2.反映社区、乡镇村和企业等基层组织在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工作中形成的宣传手册、宣传条幅、通告、出入证件、袖章及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3.反映太湖县全力支援湖北、武汉,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材料及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4.反映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捐款捐物以及分配和使用过程的相关凭证、记录等。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等。
6.以抗击疫情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或音乐、戏曲、绘画、摄影、书法、篆刻、雕刻、剪纸等艺术作品。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照片应未经图片处理软件处理过,图片为JPG格式;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画面清晰。
2.凡经审核征集进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由县档案馆永久保存,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对捐赠档案资料的组织和个人,本馆视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
3.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和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来电、来函、来人联系,商洽具体捐赠事宜。
联系地址:太湖县人民路266号县档案馆 联系人:祖晓玲
联系电话:0556-5121562 13865155658
邮 箱:thdanju2247 @163.com 邮 编:246400
太湖县档案馆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