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2-24 08:48:28 审核人:左燕平 阅读次数:3527 |

《意见》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秩序、企业复工复产复业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刑事犯罪,维护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妥善审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民商事案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依法审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
五、依法善意文明执行,全力扶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走上正轨。
六、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
七、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疫期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李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