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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恢复城市公交部分线路营运的通告
2020-02-21 16:15:49
审核人:左燕平
阅读次数:4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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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城市公交部分线路营运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恢复城市公交部分线路营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1日开始,恢复城市公交2路(火车站至老城车站)、3路(开发区至老城车站)线路营运。运营时间6:00—18:00,间隔25分钟一班。
二、营运公交车辆必须配备消毒液,每趟发车前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车厢消毒。车辆行驶途中不开空调,需保持通风。
三、驾驶员和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有发热等症状和不佩戴口罩的,不得乘坐公交车。
四、乘客应保持合适距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车辆实时最大载客数不得超过核准载客数的50%。
五、倡导广大市民通过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的线上支付方式购票乘车。
公交公司咨询电话:0556-4184113
县交运局监督电话:0556-4162325
特此公告
太湖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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