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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限放,第一例被查处!
2020-01-03 11:14:53 审核人:左燕平 阅读次数:3948

自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广大群众对禁限放工作积极支持。但在全县禁限放工作紧张展开之际,仍有极少数群众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020年1月2日上午11时28分,接举报,在老城蚊香厂小区内有人燃放爆竹。接报后,县联勤执法组立即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核实。在蚊香厂小区3幢出口处垃圾箱内发现爆竹燃放的残留碎屑,经过现场勘测调查,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查正云。针对查正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太湖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查正云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下步,对不听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挥部将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继续巩固禁限放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守护好太湖良好城市环境。

(融媒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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