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3 17:15:05 审核人:左燕平 阅读次数:3471 |
按照《太湖县首届十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方案》(太宣字﹝2018﹞57号)要求,在各乡镇、县直单位民主推荐及个人自荐的基础上,通过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网络投票、社会公众投票和评委投票,经县十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审定,拟定施克炜、何启华、李玉中、汪玉平、张洪瑜、余永恒、詹长生、刘 强、余爱琴、方福红(排名不分先后)10人为首届“太湖县十大经济人物”。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对拟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18日,共5天。如对拟定人选有意见或有问题需要反映,请于12月18日下午下班前向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告知真实姓名或电话号码以便核实。
联系人:杨 钊 吴登安
联系电话:0556-4162615
13956534383
太湖县首届十大经济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