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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宣传宪法 弘扬宪法精神
2015-04-13 08:38:48 信息来源: 太湖新闻网 审核人:叶玲玲 阅读次数:1126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要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刻认识我国宪法的巨大功效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认识我国宪法与改革开放同相伴、共命运的相辅相成关系;要紧密结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刻认识宪法同国家的未来方向和发展目标紧密相连,深刻认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重大意义和重大责任。

2015年2月,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载体,与日常普法紧密结合,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其中重要工作有: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大力推进宪法进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等内容。具体的宣讲中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清晰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宣传活动深入人心,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把主题宣传活动贯穿、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注重特色,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小、落细、落实。要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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