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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兵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
2016-11-14 09:37 阅读次数:1801

11月11日晚,县长朱小兵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副县长李加生、李传萍、汪从永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太湖县公路管理办法》(讨论稿)。会议认为,出台《太湖县公路管理办法》,是加强和改善我县公路管理现状的需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理措施。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齐抓共管,形成部门联合规划、管理、执法的机制,促进公路服务功能全面提升。会议特别强调,要改变“路修到哪,房子就建到哪”的状况,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管理,严禁在规划点以外沿公路两侧建房。会议要求,要认真梳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吸收采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好《太湖县公路管理办法》。

会议研究了调整我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及居民用水实施阶梯水价事项。会议原则同意县物价局在成本监审、广泛调研、举行听证的基础上提出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分为三档。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吨(含)及以下,水价1.80元/吨;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大于20吨小于等于30吨,水价2.70元/吨;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0吨以上,水价3.60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2.60元/吨,特种用水3.50元/吨。调整后的水价自2016年12月底抄见水量开始执行。方案还提出,对县城区低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在足额交纳水费后,按每户每月5吨水费标准给予补贴;对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用水实行优惠,优惠幅度为10%。

会议审议了《太湖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将整合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债券资金按一定比例纳入整合范围,整合资金将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农民能力提升等五大方面。会议要求,要统筹整合好各部门、各渠道、各层次安排的涉农资金,集中支持脱贫攻坚,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确保实现“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三大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随后,朱小兵主持召开了县长办公会。会议审议了《太湖县支持外资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审议了《太湖县“互联网+”行动项目合作协议》。(叶玲玲)